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A.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C.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B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虽然甲公司价格要比乙公司高,但价格波动本身是市场的正常现象,况且甲公司并没有强制钱某按其价格进行交易,因此甲公司抬高房价并未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因此,B项错误,当选。C项: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题中,彦某将同一处房屋分别委托甲、乙两个中介出售,甲公司抬高房价,乙公司房价比甲公司低,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C项错误,当选。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根据题意,钱某作为消费者,不是本条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经营者,故D项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