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黄山公司2018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8年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18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到期,黄山公司自2019年开始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将适用25%。
黄山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
1、对2017年12月20日投入使用的一台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该设备原值1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税法规定,该设备应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拥有长江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采用权益法核算。2018年度长江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期末“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0万元。假设长江公司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黄山公司拟近期出售对长江公司的股权投资。
3、持有的一项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的无形资产年末经测试,预计资产可收回金额为1000万元。
4、全年发生符合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支出8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0%的优惠政策并已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5、税务机关在9月份纳税检查时发现黄山公司2017年度部分支出不符合税前扣除标准,要求黄山公司补缴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20万元(假设不考虑滞纳金及罚款)。
黄山公司于次月补缴了相应税款,并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假设黄山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法差异的交易和事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黄山公司2018年度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万元。
A. 105
B. 225
C. 175
D.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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