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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①销售甲类卷烟300标准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万元。 ②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乙类卷烟100标准箱,价税混合收取135.6万元。 ③外购一批烟丝,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万元。 ④委托某烟丝厂加工烟丝一批,提供烟叶成本20万元,支付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 ⑤当月将外购烟丝全部用于生产卷烟。 已知:甲类卷烟税率为56%+0.003元/支,乙类卷烟税率为36%+0.003元/支,烟丝税率为30%。 要求: (1)计算外购烟丝准予扣除的消费税。 (2)计算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该卷烟厂当月应纳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