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机构应在充分维护原社员(股东)权益的基础上,按照依法合规、充分协商和自愿公正的原则制定原股金处置方案。原股金处置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A.符合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部分的原股金,应在量化后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B.对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转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原股金,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发起人 C.对坚持要求退股的,退股价格原则上应按照经清产核资确认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D.对公告期满无法确认身份的原股金,原则上应按照经清产核资确认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再具有股金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