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AS公司为建造2012年某环保工程向银行贷款1 000万元,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2011年2月1日,AS公司向当地政府提出财政贴息申请。经审核,当地政府批准按照实际贷款额给予AS公司年利率为3%的财政贴息,共计60万元,分两次支付,2011年12月31日支付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50万元到账。2012年3月31日工程完工,支付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10万元到账。该工程预计使用年限
A.2011年12月31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5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 B.2011年12月31日第一笔财政贴息资金5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C.2012年3月31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10万元计入递延收益 D.2012年3月31日第二笔财政贴息资金1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