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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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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白酒和果酒。 2020年 1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业务:从国内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80万元、增值税 10.4万元,由于运输途中保管不善,原材料丢失 3%;从国内购进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10万元、增值税 1.3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万元、增值税 0.06万元。( 2)材料领用情况:职工食堂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成本 5万元。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 3)销售业务: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白酒,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 200万元,本月应收回 60%货款,其余货款于次年 3月 10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货款 50万元。销售白酒时向运输单位支付销货运费 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为 0.27万元。销售果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15万元,另收取优质费 3.39万元。假定本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申报抵扣。该酒厂财务人员当月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0.4+1.3+0.06=11.76(万元)当期销项税额 =( 200+15)× 13%=27.95(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27.95-11.76=16.19(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酒厂财务人员当月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