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甲将其收藏一古代青花瓷花瓶以100万元的价款卖给古董收藏者乙,双方约定2月10日当场交付花瓶并当场付款。1月13日,丙去甲家中做客相中该花瓶,表示愿意以120万元的价款购买,甲表示同意,丙当场支付全部价款,双方约定2月12日交付花瓶。1月15日,丁听闻甲要出卖花瓶,于是找到甲表示愿意以15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欣然同意,双方约定2月15日当场交付花瓶并当场付款。丁为防止甲反悔,
A.先订立合同的乙,有权请求其享有该青花瓷花瓶的所有权 B.先交付价款的丙,有权请求其享有该青花瓷花瓶的所有权 C.合同备案登记的丁,有权请求其享有该青花瓷花瓶的所有权 D.买受人不能取得青花瓷瓶所有权的,有权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