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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组织卖淫案
被告人:甲,男,35岁,某歌厅经理。
被告人:乙,女,35岁,某歌厅副经理,甲之妻。
2010年10月,甲、乙共同开设了某歌厅。歌厅开张后,生意一直不是很好。某日,甲、乙得到某人“点拨”,决定在歌厅开展“特殊服务”。后甲、乙在报纸上刊登招聘广告,称为歌厅经营需要,欲招聘若干名性情开朗、容貌靓丽的女性。招聘广告刊登后,有几十名女性前来应聘,甲、乙从中挑选了20名。其后,甲、乙对这些女性开展“上岗培训”,要求她们服务要热情、周到、细心,必须满足顾客的一切要求;顾客给的小费必须如数上缴,上缴后由歌厅按15%的比例返还。听完甲、乙的训导后,20名女性方知上当受骗。此时,有人准备反抗。甲、乙见状即商量要杀一儆百。于是,他们挑选了其中一名女性,强行让其先为甲“服务”。该女誓死不从,甲、乙遂当众将该女捆绑起来,由甲强行奸污了该女。之后,仍有一女不服,甲、乙又动手将该女毒打一番。因慑于甲、乙淫威,众女从此不得不听从甲、乙摆布,每天接客卖淫。甲、乙为了迎合某些客人的需要,而引诱了两名不满14周岁的初中女生接客卖淫。另外,甲、乙还组织了一批男青年向同性卖淫。
【问题】
1.甲、乙构成何罪?
2.对甲、乙是否应数罪并罚?
3.假设有被告人丙,丙是某歌厅保安,一直在该歌厅充当打手角色,其职责主要是阻止嫖客闹事,防止服务小姐逃跑。问:丙构成何罪?
4.假设有卖淫女丁,丁在某歌厅服务数月后,染上了严重性病。为了不耽误生意,丁明知自己患病,仍每天接客。丁是否构成犯罪?
5.假设有嫖客戊,一日戊到歌厅寻欢,提出希望能找个小点的即未满14周岁的小姐陪他。后甲、乙让一名实际已满15周岁,但看上去年龄很小的卖淫女去陪戊。戊于是同该卖淫女发生关系,并在后来的一段时间内多次嫖宿该女。问戊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6.假设嫖客戊嫖宿一女孩,该女孩体态丰满,举止成熟,以卖淫为业,对别人都称自己已经19岁了,而实际该女还未满14周岁,戊是否构成犯罪?7.甲、乙组织男青年卖淫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8.如果有一庚某从外地骗来两名年轻女子,明知甲、乙的歌厅开展特殊服务,还将这两名女子卖给了甲、乙,后这两名女子被迫从事卖淫。庚的行为应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