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对报关员规定的《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如果某报关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30分,该报关员会得到何种处理:
A.该报关员应向记分执行海关作出书面检讨,并被处以罚款,在本记分周期内海关将中止该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 B.在本记分周期内海关将中止该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该报关员被暂停报关资格;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自动上岗 C.海关将中止该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报关员应当参加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上岗 D.海关将中止该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该报关员在海关的报关资格注册登记随即作废,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报关员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