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属于《浙商银行民营企业信用授信及集团内部保证授信政策》禁入范围()
A.近期公布的审计报告中被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B.监管部门发布相关重大风险提示,被证交所摘牌、特别处理、因违规停牌,被证交所出具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C.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黄赌毒、失信被执行等存续不良行为,或正接受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协助调查、监视居住、立案调查等。 D.近两年授信对象或保证人在本行或他行有逾期、欠息(因操作因素引起的临时性逾期或欠息,且相应金融机构已出具说明的情况除外)等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