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秩序, 是指《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所规定的,为保证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 诉讼参与人、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的纪律和规定, 下面关于法庭秩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诉讼参与人、 旁听人员均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 录像、 摄影, 或者通过发送邮件、 博客、 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 B.审判长对于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违反法庭秩序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经院长批准后, 可对其处 1500 元以下的罚款或者 15 日以下拘留 C.担任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 拘留的,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所在的律师协会, 并可以建议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D.诉讼参与人、 旁听人员对人民法院罚款、 拘留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通过决定罚款、 拘留的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 不停止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