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于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B.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C.对于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基层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D.对于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同级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中级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假释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