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背景资料
某日用品公司,经营范围为日用品、汽车香水加、洗涤剂(不含磷)、芳香剂等,租用某文具厂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文具厂法定代表人为林某。该公司分为东西两幢砖混结构,东侧建筑共两层,1层为门卫室和餐厅,2层为办公区域;西侧厂房共3层,1层为香水灌装车间,储存各类生产原料,包括香精(主要成分为酮醚醇类溶剂)、稀释剂(主要成分为异构烷烃)、甲醇、酒精、乙酸甲酯等,其中装稀释剂的铁桶33个,单桶容积为200L。生产香水的主要原料为异构烷烃。2层、3层为包装车间,3层顶部为闲置阁楼;两幢建筑之间空地搭建有钢棚,堆放塑料物品、包装纸箱等,堵塞了消防车道。该日用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某,李某为消防安全管理人。
2020年2月18日13时10分,员工孙某在西侧厂房1层灌装车间用电磁炉加热制作香水原料异构烷烃混合物,在加工过程中多次搅拌产生并积聚静电,将加热后的混合物倒入产生静电的塑料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燃烧。孙某就近取灭火器灭火,发现灭火器损坏,消火栓被稀释剂铁桶遮挡,随即采用纸板扑打、覆盖塑料桶等方法,灭火未成功,火势渐大并烧熔塑料桶,引燃周边易燃可燃物,1层车间迅速进入全面燃烧状态并发生数次爆炸。燃烧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和高温烟气向周边区域蔓延扩大,迅速通过楼梯向上蔓延,引燃2层、3层成品包装车间可燃物,13时27分,整个厂房处于立体燃烧状态。当地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出动25辆消防车,消防救援人员115人,15时火被扑灭。
经调查,该起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孙某违规将加热后的异构烷烃混合物倒入易产生静电的塑料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并蔓延成灾,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且无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同时,文具厂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未经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厂房出租给该日用品公司使用。该日用品公司违规使用、存储危险化学品,厂房生产工艺未经设计。日用品公司违规将甲醇、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及异构烷烃等其他化学品存储在不符合条件的厂房西侧一楼灌装车间内,存在多处火灾隐患却未及时消除。该公司西侧厂房窗口违规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铁栅栏。该厂房设置了两部疏散楼梯,但是东边疏散楼梯因为堆放了大量纸箱被遮挡堵塞,导致人员逃生受阻。调查还发现,该公司安全管理混乱,未组织制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未在员工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且未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未定期实施防火检查。此次火灾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2380.4万元。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对当事人的处理方案有()。
A. 孙某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三年有期徒刑
B. 林某犯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处五年有期徒刑
C. 张某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三年有期徒刑
D. 林某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处三年有期徒刑
E. 李某犯有消防责任事故罪,处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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