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单位违反规定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A.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 B.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或者停止相关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D.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E.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