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6 月4 日18 时许,在甲市某特色土鸡面馆门口,赵某、朱某、陈某、王某四人群殴。被甲市公安局乙区分局新华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甲市公安局乙区分局于2019 年6 月5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四人行政拘留12 日的处罚。2019 年6 月5 日至2019 年6 月17 日对四人执行处罚。朱某不服甲市公安局乙区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19 年6 月7 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于2019年6 月7 日受理后,于2019 年6 月8 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 年6 月28 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本案有( )的情形,则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A.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原告撤诉,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B.行政诉讼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C.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 D.原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E.案件的审判需以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