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般企业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B.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C.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可以再进行加计扣除 D.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E.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按照100%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