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携猎枪一同到山中打猎,甲见灌木丛后有一动物身影晃动,迅速开火。走近一看发现同伴乙腿部中弹,甲见状知道自己误中乙。甲见此地距山下有人烟的地方还有半天的路程,乙的腿部伤势较重不能行走,仅凭自己一人难以把乙背下山。就对乙说,自己下山喊人来抬乙下山。甲下山回村后,担心带人上山后万一不能救活乙,乙的家人肯定不会放过自己。于是谎称与乙走散,不提乙受伤需救助之事。事后查明,乙3天后因伤和饥渴而死。关于本案
A.甲的不救助行为(不作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所以应当追究甲不作为行为 B.甲的误射致乙重伤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C.甲的不救助行为(不作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甲只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