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海关、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开展跨关区稽查时,依下列原则确定主、协办海关()
A.主管海关、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均对被稽查人开展稽查的,应当由主管海关主办,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协办 B.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首先开展稽查且主管海关没有开展稽查的,由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主办,主管海关协办 C.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均对外关区同一被稽查人开展稽查的,由先开展稽查的海关主办,主管海关和涉及的其他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协办 D.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均对外关区同一被稽查人同时开展稽查的,在稽查范围相同的情况下,应由所涉及进出口量大的海关主办,主管海关和涉及的其他报关地(进出口地)海关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