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按照《关于引入“政府增信”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意见》(农银办发〔2015〕257号)有关规定,“三农”业务可以创新性的引入三农业务政府增信机制。 B.“政府增信”是指政府通过政策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基金、保险产品和财政直补资金担保等方式为商业银行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含小微企业主)、小微企业等特定对象发放的贷款(含其他信用业务,下同)提供担保或风险补偿,进行“增信”的行为。 C.政府增信各模式仅能单独使用,不能组合使用 D.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放大倍数最高不超过10倍,对于已合作2年(含)以上、履约情况较好、仅用于个人和农户贷款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放大倍数最高不超过20倍(总行批复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