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营业税税率为5%。长江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次年3月31日,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汇算清缴于次年的4月15日完成。长江公司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发生如下事项:(1)2012年1月20日,长江公司持有的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价严重下跌,该股票账面价值为500万元,现行市价为300万元。
A.2012年1月5日,长江公司派出安装技术人员开始安装该大型设备。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于2012年2月20日完成,经验收合格,A公司2012年2月25日付清了设备余款。 B.该业务系长江公司与B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长江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B公司一批货物,由于长江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B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B公司通过法律要求长江公司赔偿经济损失9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长江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含诉讼费用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