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财会类
>
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
>
个人贷款
>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未清偿之前,不得对同一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
判断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未清偿之前,不得对同一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26****14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8485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26****14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8486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判断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未清偿之前,不得对同一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
答案
多选题
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包括()。
A.居民身份证 B.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及复印件和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书面文件 C.申请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的还应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微利项目书面审核确认意见 D.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答案
单选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 )。
A.享受财政半额贴息 B.不享受财政贴息 C.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D.视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
单选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 )。
A.不享受财政贴息 B.享受财政半额贴息 C.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D.视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
单选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
A.20万元 B.5万元 C.10万元 D.30万元
答案
单选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期限()
A.一般不超过半年 B.一般不超过一年 C.一般不超过两年 D.一般不超过叁年
答案
单选题
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合伙经营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项目总额度为各借款人额度之和且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
A.5万元 B.10万元 C.15万元 D.20万元
答案
单选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非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 )。
A.不享受财政贴息 B.享受财政半额贴息 C.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D.视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
单选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非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 )。
A.A 不享受财政贴息 B.B 享受财政半额贴息 C.C 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D.D 视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
主观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属于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享受
答案
热门试题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须由()作为担保。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须由()作为担保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非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的非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 ( )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遵循()的原则。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遵循()的原则。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为()元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遵循的原则包括( )。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遵循的原则包括( )。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遵循的原则包括( )。
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可以向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
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可以向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
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可以向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 )
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可以向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提出延长期限的,可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延长还款期限一次。延长期限在原贷款到期日基础上顺延,最长不得超过( )。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由担保、财政提供贴息资金、用于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
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原则是()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年。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中的微利项目,包括()。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