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财会类
>
初级会计职称
>
会计人员如有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财产和罚没财产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主观题
会计人员如有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财产和罚没财产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75****56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0915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575****56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10916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判断题
会计人员如有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财产和罚没财产行为应当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A.正确 B.错误
答案
主观题
会计人员如有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财产和罚没财产行为应当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答案
主观题
会计人员如有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财产和罚没财产行为应当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答案
多选题
国有企业的产权包括对国有财产的()
A.所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经营权 E.处置权
答案
多选题
下列事物中,属于国有财产的有()。
A..水流 B..矿藏 C..无线电频谱资源 D..国防资产
答案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国有财产的是( )。
A.海域 B.铁路 C.森林 D.文物
答案
多选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应当认定为国有财产的有( )。
A.城市的土地 B.国防资产 C.无线电频谱资源 D.公路
答案
判断题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包括国有财产在内的公共财产,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的财产。()
答案
判断题
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判断对错
答案
单选题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国有财产占为己有。这构成了()。
A.贪污罪 B.非法占有财产罪 C.职务侵占罪 D.诈骗罪
答案
热门试题
国有财产指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不包括()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只能制定法律()
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产占为已有,构成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以( )。
依据《立法法》的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 )。
物权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即全民所有。下列属于国有财产的是()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即全民所有。下列属于国有财产的是()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派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国有财产占为己有,构成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以处以()
一般情况下,国有财产由()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有财产由 ( )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国有财产由()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处理客户投诉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以维护供电企业的权益和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为原则()
处理客户投诉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以维护供电企业的权益和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为原则()
关于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采用的渊源是:( )。
我国《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的是()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指的是()
何谓夫妻特有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特有财产?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