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总公司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应当具备以下哪些基本条件:()。
A.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或近三年内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专业健康保险公司除外; B.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00%,其他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50%; C.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成熟的健康保险经营管理经验; D.依法合规经营,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对大病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单独核算; E.具备较强的健康保险精算技术,能够对大病保险进行科学合理定价,具备完善的、覆盖区域较广的服务网络,配备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人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核保、核赔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F.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按规定向保险监管部门报送大病保险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