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题库分类
下载APP
帮助中心
首页
考试
搜题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查试题
>
劲性复合桩作为桩基础基桩间距且不应小于()倍外芯直径
单选题
劲性复合桩作为桩基础基桩间距且不应小于()倍外芯直径
A. 1倍
B. 1.5倍
C. 2倍
查看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493****13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8495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正确答案
该试题由用户493****13提供
查看答案人数:48496
如遇到问题请
联系客服
搜索
相关试题
换一换
单选题
劲性复合桩作为桩基础基桩间距且不应小于()倍外芯直径
A.1倍 B.1.5倍 C.2倍
答案
单选题
劲性复合桩作为桩基础基桩间距不应小于()倍内芯直径
A.3倍 B.3.5倍 C.4倍 D.4.5倍
答案
单选题
劲性复合桩作为复合地基设计时桩间距不宜小于()倍内芯直径
A.3倍 B.3.5倍 C.4倍 D.4.5倍
答案
单选题
塔式起重机采用桩基础时,桩顶以下()倍基桩直径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应加密,间距不应大于()mm
A.2;100 B.5;100 C.2;150 D.5;150
答案
单选题
塔式起重机采用桩基础时,桩顶以下()倍基桩直径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应加密,间距不应大于()mm
A.2;100 B.5;100 C.2;150 D.5
答案
单选题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钢管桩中的桩芯混凝土长度不应小于()倍桩径,且不应小于()mm
A.2;1000 B.1.5;000 C.2;800 D.1.5;1000
答案
单选题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钢管桩中的桩芯混凝土长度不应小于()倍桩径,且不应小于()mm
A.2;1000 B.1.5;000 C.2;800 D.1.5
答案
单选题
塔式起重机采用桩基础时,基桩主筋伸入承台基础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d(主筋直径)
A.35 B.40 C.45 D.50
答案
单选题
劲性复合桩桩顶和基础之间应设置褥垫层的厚度宜取()
A.150—200mm B.150—300mm C.250—350mm D.200—300mm
答案
单选题
建筑基坑采用微型桩垂直复合土钉墙支护时,微型桩伸入基坑底的长度宜大于桩径的()倍,且不应小于1m。()
A.3 B.4 C.5 D.6
答案
热门试题
嵌岩桩的建筑桩基的一般性钻孔应深入预计桩端平面以下不小于()倍桩身设计直径。()
建筑基坑采用水泥土桩复合土钉墙支护时,水泥土桩伸入基坑底的长度宜大于桩径的()倍,且不应小于1m。()
软土地基上的减沉复合疏桩基础的桩距一般应为()倍桩径以上。()
由()以上基桩组成的桩基础称为群桩基础()
桩筏和桩箱基础控制性勘探孔应穿透桩端平面以下的压缩层,对于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桩端平面以下()倍桩身设计直径深度,且不小于桩端平面以下3m
人工挖孔桩施工时,相邻两桩孔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3倍桩径,当桩孔间距小于3倍桩径间距时必须()。
人工挖孔桩施工时相邻两桩孔间净距离不得小于3倍桩径,当桩孔间距小于3倍桩径间距时必须( )。
建筑桩基的抗压桩和抗拔桩,其设计直径小于或等于400mm,主筋不应少于()。
夯实水泥土桩基础边缘距离最外一排桩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桩径
桩基用静载试验时,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根()
由()个以上基桩组成的基础,叫群桩基础。
柔刚复合桩复合段的外芯厚度宜为()
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抽检数量不应和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
扩底灌注桩的扩底直径不应大于桩身直径的()倍。
扩底灌注桩的扩底直径,不应大于桩身直径的()倍。
扩底灌注桩的扩底直径,不应大于桩身直径的()倍。
扩底灌注桩的扩底直径,不应大于桩身直径的( )倍。
采用钻芯法检测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时,抽检数是不应少于总桩数的(),且不少于()
摩擦型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倍。
摩擦型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倍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免费查看答案
购买搜题卡
会员须知
|
联系客服
关注公众号,回复验证码
享30次免费查看答案
微信扫码关注 立即领取
恭喜获得奖励,快去免费查看答案吧~
去查看答案
全站题库适用,可用于E考试网网站及系列App
只用于搜题看答案,不支持试卷、题库练习 ,下载APP还可体验拍照搜题和语音搜索
支付方式
首次登录享
免费查看答案
20
次
微信扫码登录
账号登录
短信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登录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
免费注册
新用户使用手机号登录直接完成注册
忘记密码
登录成功
首次登录已为您完成账号注册,
可在
【个人中心】
修改密码或在登录时选择忘记密码
账号登录默认密码:
手机号后六位
我知道了
APP
下载
手机浏览器 扫码下载
关注
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
微信
小程序
微信扫码关注
领取
资料
微信扫码添加老师微信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