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金融企业,2014年发生下列有关经济业务:(1)2014年5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笔国债出售给丁公司,账面价值为290万元,售价为300万元,年利率为3.5%。同时,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项回购协议,3个月后由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回购价为303万元。2014年8月1日,甲公司将该笔国债购回。(2)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将持有的某公司发行的10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戊公司,经协商出售价
A.甲公司出售给丁公司的国债应该确认投资收益10万元 B.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国债出售给丁公司,不确认损益 C.甲公司将持有的10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戊公司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D.甲公司将持有的10年期公司债券出售给戊公司,确认投资收益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