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银行要求 B.司提供担保。在 C.司的要求下, D.司为 E.司的借款提供了保证。在 F.司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协议中, G.司承诺为 H.司的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没有约定保证期限。2014年2月,贷款到期, I.司没有按期归还贷款。2014年6月,某银行没有向 J.司追讨贷款,而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K.司履行保证责任。 L.司辩称:保证协议中未约定保证期限,贷款主合同到期之后保证合同也到期,因此 M.司不应承担保证责任。问:(1)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哪些法律关系?(2分)(2)某银行直接要求 N.司履行保证责任是否合法?为什么?(4分)(3) O.司的保证责任是否超过保证期限?为什么?(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