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团成员通过各自营业网点柜台和其他经批准的渠道,为投资者办理以下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A.为投资者开立个人国债二级托管账户(以下简称个人国债账户),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和个人国债账户相关业务。 B.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资金清算。 C.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付息还本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质押贷款等业务,为投资者开立储蓄国债(电子式)持有证明(财产证明)。 D.进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政策宣传,为投资者提供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条件业务操作规程等信息咨询和国债托管余额查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