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了避免内幕信息泄露造成内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相关机构和员无需向上市公司通报有关信息 B.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应当详细记载筹划过程中每一具体环节的进展情况,参与每一具体环节的所有人员应当即时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C.上市公司预计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的,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停牌期间,不得披露任何信息。 D.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等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价敏感信息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禁止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