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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属集体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康辉阳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建设公司承接了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该工程造价为550万元,建筑面积约为5221平方米,为框架6层结构。该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吴培红,监理单位为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为杨海平。 2005年4月23日16时20分左右,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承建的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组小工陈良英在二楼从事搅拌室内墙面贴砖使用的砂浆等工作时,没有佩带安全帽就到了二楼井字架卸料平台。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为自制简易安全门,需手动操作,安全性不高。陈良英在操作安全门卸料时,不慎从二楼卸料平台(高度约4.5米)坠落到井字架底,目击工人急忙喊“出事了”,井架操作工何春梅急忙停机。项目经理吴培红闻讯后急忙拨打“120”。由于工地位置比较偏僻,吴培红怕耽误救治,直接要求甲方王氏明发打火机厂派车,安排伤者丈夫曾宪才、泥水班班长冯文彪及其妻子等几人把陈良英送到海沧医院,陈良英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①工人陈良英本人安全意识不强,没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从二楼卸料平台安全门处摔至地面井架基础时,直接造成头部着地伤势过重死亡。 ②井字架卸料平台安全门设置不符合要求,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坠落的直接原因。 ③施工机械操作不规范,不能正确使用物料提升机的联络信号。 (2)间接原因 ①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对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没有真正得到落实,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②思明区建筑工程总公司王氏明发打火机厂宿舍楼二期工程项目经理吴培红及泥水班班组长冯文彪没有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违章作业现象,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③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检查不够细致,对施工现场违反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这一事故的性质。 2.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安全“三宝”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