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满足公司客户突发性.临时性交易对手额度需求,如因业务规模扩大或交易品种调整导致的额度需求,允许将其他相同或更高风险等级业务授信额度调剂为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专项额度; B.除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额度外,交易对手的信贷类短期授信额度可按1:1调剂为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专项额度; C.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资金交易业务可按以下方式调剂占用贸易融资额度: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资金业务应占用的贸易融资额度 = (资金交易额X资金产品风险权重)÷ 拟占用贸易融资额度对应产品的风险系数; D.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各类业务交易对手授信额度(包括远期结售汇.黄金租赁.利率掉期等)可以相互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