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 2日,高某到甲公司工作。同年5月 4日甲公司与高某签订了 1年期书面劳动合同。同年10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高某于 10月 1日(国庆节), 10月 14日(周六)加班,且未安排补休。<br/>2018年初,甲公司得知高某已经怀孕,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甲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此时高某仍处于孕期。<br/>已知,甲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高某日工资为 220元,甲公司已为高某办理了社会保
A. 220×300%+220×300%=1320(元)
B. 220×200%+220×200%=880(元)
C. 220×300%+220×200%=1100(元)
D. 220×200%+220×150%=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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