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研究所与乙公司于2018年8月1日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研究所购买两台具有特定性能的石墨卷材生产设备,总价款300万元;乙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研究所支付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应于2018年11月1日之前交付第一台设备(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验收设备合格后在11月10日之前付清余款200万元。为了担保乙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丙公司在买卖合同的最后一页承诺:“本公司同意为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签字盖章。乙公司依约向甲研究所支付了100万元预付款。甲研究所按时生产出了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设备,并于2018年10月30日通知乙公司提货。 若乙公司不履行合同,甲研究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甲研究所所在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B.本案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 C.甲研究所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 D.若甲研究所需要调取新的证据,诉讼中止 E.乙公司在接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