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乙,但双方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房价飞涨,甲又与出价更高的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同一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与丙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甲、乙之间的合同因最终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而未生效
B. 乙有权以购买在先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将房屋产权确认为自己所有
C. 乙有权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D. 如果丙对甲、乙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先知情,乙有权主张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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