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和南京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3年6月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2000万元,假设企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上海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4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南京分公司2012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的
A.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B.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C.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 D.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内就地申报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