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3 月 1 日,郑某到甲公司工作,6 月 1 日甲公司与郑某签订了 2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br/> 2018 年 10 月因工作需要,甲公司安排郑某分别于 10 月 1 日(国庆节)加班 1 天,于 10 月 13 日(周六)、10 月 14 日(周日)各加班 1 天,之后未安排其补休。<br/> 2019 年 1 月郑某向公司递交医院证明告知其已怀孕的事实。5 月 31 日因劳动
A.郑某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自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2倍工资 B.劳动关系自2017年6月1日建立 C.劳动关系自2017年3月1日建立 D.甲公司不需向郑某支付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