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债权人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周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债权人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债800万元,违约金200万元;债权人B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该债权附有乙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C申报债权50万元,该债权在一
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提出重整申请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