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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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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2020年发生的无形资产相关业务如下: (1)1月10日,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M非专利技术,投资合同约定该非专利技术的价值为3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8万元(由乙公司支付,并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投资协议约定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入资本中作为实收资本的金额为250万元,协议约定的无形资产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符。合同规定M非专利技术的受益年限为10年,该非专利技术用于行政管理,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2)1月15日,该企业开始自行研发用于产品生产的N非专利技术。截至5月31日,共发生研发支出300万元。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已完成研究阶段。 (3)6月1日,上述N非专利技术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截至12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全部结束,共发生开发支出20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180万元,确认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23.4万元。该开发项目已达到预定用途并形成非专利技术。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 (4)12月31日,由于市场发生不利变化,N非专利技术存在可能减值的迹象,预计其可收回金额为17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根据资料(2)和(3),该企业自行研发N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