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于2008年4月1日到某工程施工单位工作,担任项目工程师。2008年4月1日,双方签订了二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签了二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在2012年2月28日,施工单位单方面向陈某做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书面告知与陈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31日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陈某拒绝签署《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公司不同意陈某的要求,并于2012年4月1日停止了陈某的工作,为此,陈某申请劳动仲裁。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的。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D.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相关过失 E.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