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进行企业的转型发生了如下交易:
A.201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235万元和一台专门生产A产品的B机器设备与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B设备的原价为5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0万元,无减值准备,当日的公允价值为4500万元。乙公司持有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为5000万元(其中成本3000万元,损益调整1500万元,其他权益变动500万元),无减值准备,能够对丙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拥有丙公司持股比例的40%,当日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0000万元(与账面价值相同),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乙公司持有的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当日的公允价值为5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