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批准了管理层提出的客户忠诚度计划。该客户忠诚度计划为:办理积分卡的客户在甲公司消费一定金额时,甲公司向其授予奖励积分,客户可以使用奖励积分(每一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0.01元)购买甲公司经营的任何一种商品,奖励积分自授予之日起2年内有效,过期作废。(1)2011年度,甲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1 000万元(不包括客户使用奖励积分购买的商品),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1 000万分。(2)2011年度客户使用奖励积分共计600万分。2011年末,甲公司估计2011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80%在2年内使用。(3)2012年度,甲公司销售各类商品共计2 000万元,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共计2 000万分,客户使用奖励积分1 510万分。2012年末,甲公司估计2012年度授予的奖励积分将有90%使用。甲公司全部采用现金结算方式销售商品。不考虑增值税以及其他因素。2011年度与授予奖励积分相关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为()。
A.授予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10万元 B.销售各类商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990万元 C.兑换积分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7.5万元 D.“递延收益”科目余额为2.5万元,剩余奖励积分为200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