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的区内机构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 B.金融机构应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查询确认企业名录情况。金融机构已实现与监测系统数据直联的,也可以通过业务系统实现查询。 C.区外企业申请与自贸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除查询确认区外企业的名录以外,可以通过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对自贸区企业进行查询确认,确认该机构为“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的,方可办理。 D.区外企业申请与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金融机构除查询确认区外企业的名录以外,可以通过货物贸易监测系统对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进行查询确认,确认该机构为“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的,方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