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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一家工业企业2016年度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销售成本为6500万元;(2)出租机器设备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200万元;(3)全年发生管理费用13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6万元),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320万元);(4)实际发放工资共计500万元,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11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7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9万元;(以上工资和经费均未包括在成本、费用内)(5)营业外支出50万元,该笔支出为通过红十字会向灾区的捐赠;(6)从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所得42.5万元,分支机构在境外实际按15%的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7)1—11月已预缴企业所得税50万元。已知:该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当年认证通过的进项税为8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7%,教育费附加3%;除此之外不考虑其他税费。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要求: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该企业2016年税前准予扣除的税费。(2)计算该企业2016年境内销售(营业)收入和会计利润。(3)计算该企业2016年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4)计算该企业2016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工资以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合计数。(5)计算该企业2016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6)计算该企业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