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理解,不正确的有( )。
A.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B.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C.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D.对香港市场投资者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E.对香港市场投资者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