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B.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联合体各方变更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协议的,原则上应当认定为有效,变更共同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协议后对建设单位的权利及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 C.联合体牵头方单独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经济签证等与工程总承包活动相关的文件,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D.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人应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用的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发包时总承包人仅具备设计或施工资质之一,工程总承包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