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10月为乙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银行、甲公司、乙公司三方签订的合同约定:(1)贷款本金为4200万元,自2017年12月21日起2年,年利率5.6%;(2)乙公司以房产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3)甲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12月22日,该项贷款逾期未付,银行要求甲公司履行担保责任。2019年12月30日,甲公司、乙公司与贷款银行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乙公司的
A.作为2020年事项将需支付的担保款计入2020年财务报表 B.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将需支付的担保款追溯调整2019年财务报表 C.作为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将需支付的担保款追溯重述2019年财务报表 D.作为新发生事项,将需支付的担保款分别计入2020年和2019年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