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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政务信息网建设项目全部由政府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已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建单位,确定了投标保证金的数目,并委托某工程咨询单位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招标人于2006年8月8日在国家级报刊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并规定2006年9月5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招标工作步骤如下:(1)发放招标邀请书。(2)发布招标公告。(3)投标单位资格审查。(4)召开标前会议(先进行现场踏勘)。(5)接受投标书。(6)开标。(7)确定中标单位。(8)评标。(9)发中标通知书。(10)签订合同。A、B、C、D、E等5家公司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于2006年9月5日14时前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是投标人E由于银行手续方面的问题,于2006年9月5日16时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省公证处到场监督。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组建了10人评标委员会,其中包括招标人代表6人。结果A、B、C、D等4个单位的投标报价均在7000万元以上,但由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标底为5000万元,A、B、C、D的投标价与标底相差2000余万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有关部门投诉,认为该工程咨询单位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漏算了多项材料、设备、软件等费用,并少算了工作量。为此,招标人请求省内的权威部门对原标底进行了复核。2006年12月10日,该权威部门拿出复核报告,证明该工程咨询单位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与原标底相差近2000万元。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招标人决定终止本次招标,重新进行招标。【问题1】(4分)招标工作步骤的排列顺序有不妥之处,请给出正确的排列顺序。【问题2】(4分)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应考虑哪四个方面的因素?【问题3】(6分)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招标人决定终止本次招标,重新进行招标,该做法是否妥当?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招标人赔偿,为什么?如果不能重新进行招标,请说明理由。【问题4】(2分)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问题5】(4分)招标人的招标做法还有哪些不正确之处,请逐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