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乙方对甲方产品的责任范围应为从双方确认交接产品完毕到产品由甲方指定的收货方验货签收确认后72小时内 为止,乙方对在此范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B.乙方不得人为遮盖、修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外包装或产品损坏,否则即使甲方指定人员收货签收,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损失 C.乙方应准确、及时、安全、完好的将甲方的产品送抵指定收货方并交付;发生货损货差等异常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等待甲方的处理指令或操作,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D.乙方应对甲方的货物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甲方产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