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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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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佛市万亿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成立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某,主要从事玻璃制品销售。2015年至2016年期间,万亿公司与税收管理员陈某相互勾结,部分销售收入不开具发票,不按规定入账,未申报纳税。另一税收管理员任某对此知情。任某在接受万亿公司2000元红包后,对万亿公司未申报纳税一直放任不管。 2017年12月,税务局检查发现:2015年度,万亿公司瞒报销售收入580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10万元,占该公司2015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24%;2016年度,万亿公司瞒报销售收入758万元,逃避缴纳税款142万元,占该公司2016年度应纳税款总额的42%。税务局依法决定追缴,万亿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汪某拒不补缴上述税款。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对万亿公司及汪某以逃税罪提起公诉。在此期间,汪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检察机关对其本人以及万亿公司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仅对个别事实情节提出异议,且认可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下列有关税收管理员陈某、任某涉嫌罪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