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商标,是指知名商标的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通过注册防御商标,商标所有人可以防止他人借用知名商标品牌的影响力“搭便车”,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的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注册防御商标的方式保护相关权利的是
A.某演艺公司旗下的艺人里奇是国内知名的实力派演员,近期某药业公司注册了“里奇”商标,作为其生产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商标来使用 B.某运动品生产企业拥有”SKALA69“知名商标,近期发现有厂商在其生产的篮球鞋上使用” SKALA96“商标,以冒充该企业的产品进行销售 C.某日用品生产企业拥有”丝净“知名商标,用于其生产的洗手液、洗发水等产品,近期发现有厂商也在其生产的日化品中使用”丝净“商标 D.某网络公司拥有”度度“著名商标,近期某餐饮公司注册”度度烤肉“商标开设多家烤肉店,令许多消费者误以为是该网络公司在多元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