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包括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包括()
A.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B.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C.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D.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E.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